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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用奶粉物资申请程序

作者:沁源编辑 添加时间:2013年07月08日 浏览:

一、申请人填写物资申请表、知情同意书

1.申请人条件说明:申请人应是有0—6岁宝宝的东莞低保户、困难户和困难新莞人等困难家庭。

2. 申请人除了要填写好申请表、知情同意书外,还须带上以下资料:若申请人是社工介绍、居委会推荐,须带上社工介绍信、居委会推荐信加盖公章方可来我机构取用;无社工或居委会介绍的其他情况则须出具宝宝出生证明、低保户证明、贫困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来我机构取用。

3.申请人可通过网站http:www.dgqinyuan.com下载申请表、知情同意书自行填写,并带好上述相关证明来我机构取用;也可以事先准备好证明材料,再来我机构直接填写申请表、知情同意书。

4.每户困难家庭宝宝取用奶粉的配量额原则上不超过一个月。

5.如您对以上信息有任何疑惑,可拨打我机构的热线电话0769-22688007,或来我机构直接咨询。

二、资格审查

    机构在收到申请表时,当场查阅申请人是否是0—6岁东莞低保户、困难户或困难新莞人等困难家庭;是否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如若申请人证明材料不详或不足,予以补齐后方可取用物资。

三、机构审批

经审查后,机构将当日审批是否同意发放物资。

四、待用物资发放

经机构确认后当日即可发放物资,并做好物资取用登记。

五、后期工作跟进

物资发放后,机构将采用电话联系或定期回访的形式跟进相关工作。

六、其他事项说明

1.此次物资发放的最终解释权归东莞市沁源社会工作中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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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游客:
    2013-07-21 09:56:53
    内容:可以评论么
  • 电话咨询

  • 0769-22688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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