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24日,东莞市沁源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在道滘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开展2017年度第三期机构内部培训。本次培训由2016年东莞市督导助理叶文伟为机构全体同工开展理性情绪疗法在社会工作实务中的应用,共吸引了机构36名同工参与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2017年2月21日,东莞市沁源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在道滘白玉兰二楼多功能室开展2017年度第二期机构内部培训。本次培训由2016年东莞市督导助理尹小燕、2016年沁源机构内部督导吕慧军同工为机构全体同工开展关于《社会支持网络在个案和小组中运用的培训》,共吸引了机构40名同工参与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2017年2月24日,东莞市沁源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在南城村综合服务中心开展2017年度第一期机构内部培训。本次培训由2016年东莞市督导助理曾燕飞、2016年沁源机构内部督导陈玉婷同工为机构全体同工开展关于夫妻关系调解、访谈沟通技巧的培训,共吸引了机构39名同工参与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东莞市沁源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沁源”)的所有工作人员在“宽和,感恩,兼爱,成长”的机构文化影响下,秉承“助人自助,以人为本,创新服务,造福社群”的机构宗旨,推行创新社会工作服务,打造本土社会工作品牌,为社会大众提供优质服务。沁源社工的首要使命是增强服务对象的福祉并帮助满足服务对象的基本需求,尤其是关注那些弱势群体的需要。以上所说沁源社工指一线社工、社工助理、督导、行政人员等工作人员,“服务对象”一词泛指个人、家庭、群体、组织和社区。
增能是指个人在与他人及环境的积极互动过程中,获得更大的对生活空间的掌控能力和自信心,以及促进环境资源和机会的运用,以进一步帮助个人获得更多能力的过程。
自我效能感:指个体对自己是否有能力完成某一行为所进行的推测与判断。班杜拉对自我效能感的定义是指"人们对自身能否利用所拥有的技能去完成某项工作行为的自信程度"。
为进一步提升维权站工作人员的服务技能,加强各站点之间的交流,7月28日下午,广东省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东莞站) 邀请了维权站律师志愿者、广东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的叶小玉律师开展了第三期业务技能提升小组之《婚姻法》解读,旨在通过系统全面地讲解《婚姻法》以强化新入职同工的法律基础。本次活动共有12名工作人员参加。